⒈ ?總括文書內(nèi)容的提要或目次;總目。
引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“聽取予以書契” 漢 鄭玄 注:“凡簿書之最目,獄訟之要辭,皆曰契。”孫詒讓 正義:“最目,猶凡目,總目?!?br />《新唐書·岑文本傳》:“從伐 遼東,事一委倚,至糧漕最目、甲兵凡要、料配差序,籌不廢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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